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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議員呼籲歐盟制定新的音樂串流規則

2023.12.06(三)

歐洲議會議員呼籲歐盟制定新的音樂串流規則

 

 

編譯:袁永興

 

歐洲議會(MEPS, Members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的成員呼籲歐盟對音樂串流規則,修改或製定新的法規,促進音樂串流市場的公平和永續發展,同時確保藝人和其他相關利益方獲得公平的待遇。

 

 

歐洲議會文化和教育委員會針對一份名為「歐洲串流市場的文化多樣性和作者條件」(Cultural Diversity and the Conditions for Authors in the European Streaming Market)的報告進行投票,結果以23票贊成、3票反對、1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這份報告。歐洲議會議員認為他們應該參與新的立法,呼籲制定新的法案,該法案將要求串流服務必須使其演算法和推薦工具透明,並保證歐洲作品的能見度提高,創建多樣性指標、分析可用的樂種流派和使用語言,以及保障獨立創作者的存在。同時還要求串流服務「透過正確分配元資料來識別權利人,以協助他們的作品被發現」、要求為純粹由人工智慧生成的曲目使用標籤註明,以便聽眾了解其來源,同時增加歐盟對歐洲音樂的投資,包括本地和小眾藝人、或來自弱勢地區的藝人,以提供更多樣化的曲目,協助創作者在商業模式的數位轉型。當中有些已經開始進行,例如解決元資料問題並弄清如何處理人工智慧生成的曲目。

 

這份報告與歐洲議會的投票結果受到音樂產業機構的肯定。歐洲作曲家與詞曲作者聯盟(ECSA, European Composer and Songwriter Alliance)稱這是音樂產業「生態系統未來具體行動的關鍵一步,該生態系統可以公平地補償那些在串流服務上提供核心產品、也就是提供音樂的人」。代表歐洲集管協會的GESAC(Groupement Européen des Sociétés d’Auteurs et Compositeurs)也對這次投票結果表示讚許,因為它對歌曲作者的潛在影響力度大,明確呼籲立法以確保串流的演算法和推薦方法的透明度,有利於音樂市場的多樣性並促進文化的發展。歐洲議會議員強調,儘管串流平台在音樂市場佔據主導地位,並且在過去八年中一直穩步增長,但歐盟並沒有監管該行業的規則。

 

但也有持反對意見的聲音出現。好比「保證歐洲作品的能見度和可獲取性」,與加拿大在今年通過「C-11法案」、保護主義色彩濃厚的措施類似。加拿大議會在今年4月27日通過了《線上串流媒體法》,該法在立法階段的代號為C-11法案。根據該法,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作為監管部門,可參照對傳統廣播電視機構的監管方式、對YouTube等社交媒體平台和網飛Netflix等串流平台實施監管,要求其推廣加拿大本土內容並進行相關投資。根據加拿大廣播電視監管規定,廣播電視機構播放加拿大本土內容必須達到一定配額比例,且機構的至少三成營收應用於製作加拿大本土內容。

 

 

包括YouTube在內的網路平台強烈反對該法,YouTube不但表示抗議甚至還撤下了平台在加拿大城市地鐵系統投放的廣告。還有一些加拿大本土內容創作者也對該法感到擔憂,他們認為強推內容可能會引起觀眾反感,反而不利於本土內容創作。換言之,歐洲議會強推法案的負面效應難以預料。

 

儘管如此,該報告會導致歐盟制定新的音樂串流法規嗎?這仍有待觀察,因為即使要制定一項法案,最終確定、通過、然後由歐盟成員國實施也會有一條漫長(而且可能是曲折的)道路要走。

 

資料來源:◎ MusicAlly + Creative Industries News + European Parlia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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