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2025.08.26 (二)
歷時六年,韓國最高法院裁定〈Baby Shark〉並無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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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最高法院正式駁回美國音樂人 Jonathan Wright(藝名 Johnny Only)對韓國兒童內容品牌 Pinkfong 提出的〈Baby Shark〉(鯊魚寶寶)著作權訴訟,宣告這場長達六年的法律戰劃下句點。
Jonathan Wright 自2011年推出自己的版本後曾認為其改編具有原創性,可主張著作權。2019 年,他於首爾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主張 Pinkfong 在 2015 年出版的版本抄襲了他的改作,辯稱兩首歌曲共享「相同的調性、相同的節奏變化、相同的旋律和節奏」,並索賠3000萬韓元(約2.16萬美元)。Pinkfong則認為自己上架的版本在節奏、旋律與編曲上與 Jonathan Wright 的作品有所差異,不構成侵權。案件歷經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審理、南韓司法系統先後駁回。如今這項裁定突顯了在數位時代圍繞在民謠和傳統旋律的複雜版權問題。
最高法院裁定表示Jonathan Wright的作品未進行足夠的實質改編,不符社會一般判斷下可視作獨立作品的標準,因此不具備受保護的著作權資格。Pinkfong 官方發布聲明強調其〈Baby Shark〉版本確實是在傳統童謠上賦予創意改編,加上「歡快節奏」與「朗朗上口旋律」,成功打造流行文化現象。Jonathan Wright 的律師對此結果表示失望、坦言尚未取得完整判決書,並指出訴訟已告一段落,未來將自行處理授權事宜。
Jonathan Wright的版本包含「doo doo doo」等經典唱詞,他認為自己為該改編作品的著作權人。然而,Pinkfong 則主張其作品根植於早已進入公有領域的傳統童謠,Pinkfong 的〈Baby Shark〉版本自2015年上傳後,在YouTube創下超過161億次播放,成為點閱數最多的歌曲影片。該歌曲催生多項品牌與商品,包括電視節目、舞台劇、手機應用程式等,成為全球兒童娛樂品牌的重要代表 。
如今的判決結果強化了以下幾項著作權法原則:傳統童謠屬於公共領域,不具著作權保護前提,任何人皆可改編但須注入充分原創性。衍生作品的保護門檻高,改編必須添加實質創意,僅有節奏、排列等微小變動,無法構成新作品。流行內容的版權爭議風險高,現今網紅歌曲、病毒內容易引發授權糾紛,此案因此格外具有代表性意義。對 Pinkfong 來說,這場訴訟告一段落,讓旗下品牌能更安心拓展全球市場;對兒歌創作者,則提醒若引用公有領域素材,應注入獨特創作,才能確保法律保護。
這起備受全球關注的〈Baby Shark〉版權糾紛,在南韓最高法院的判決下正式終結,反映出法律對於公有領域作品改編的保護標準。對於 Pinkfong 來說,這不僅是一場法律勝利,也為其全球兒童品牌之路注入更強保障;而對創作者及相關產業,則提供了一面清晰的著作權界定參考鏡。今日的決定呼應了類似的高調民謠版權爭議,包括 2015 年的案件:一位聯邦法官裁定 Warner Chappell 的權利僅適用於特定鋼琴編曲,而非底層旋律和歌詞,從而將〈Happy Birthday to You〉從版權主張中移除。
資料來源:◎ MBW + washingtonpost + koreajoongang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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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 Wright 自2011年推出自己的版本後曾認為其改編具有原創性,可主張著作權。2019 年,他於首爾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主張 Pinkfong 在 2015 年出版的版本抄襲了他的改作,辯稱兩首歌曲共享「相同的調性、相同的節奏變化、相同的旋律和節奏」,並索賠3000萬韓元(約2.16萬美元)。Pinkfong則認為自己上架的版本在節奏、旋律與編曲上與 Jonathan Wright 的作品有所差異,不構成侵權。案件歷經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審理、南韓司法系統先後駁回。如今這項裁定突顯了在數位時代圍繞在民謠和傳統旋律的複雜版權問題。
最高法院裁定表示Jonathan Wright的作品未進行足夠的實質改編,不符社會一般判斷下可視作獨立作品的標準,因此不具備受保護的著作權資格。Pinkfong 官方發布聲明強調其〈Baby Shark〉版本確實是在傳統童謠上賦予創意改編,加上「歡快節奏」與「朗朗上口旋律」,成功打造流行文化現象。Jonathan Wright 的律師對此結果表示失望、坦言尚未取得完整判決書,並指出訴訟已告一段落,未來將自行處理授權事宜。
Jonathan Wright的版本包含「doo doo doo」等經典唱詞,他認為自己為該改編作品的著作權人。然而,Pinkfong 則主張其作品根植於早已進入公有領域的傳統童謠,Pinkfong 的〈Baby Shark〉版本自2015年上傳後,在YouTube創下超過161億次播放,成為點閱數最多的歌曲影片。該歌曲催生多項品牌與商品,包括電視節目、舞台劇、手機應用程式等,成為全球兒童娛樂品牌的重要代表 。
如今的判決結果強化了以下幾項著作權法原則:傳統童謠屬於公共領域,不具著作權保護前提,任何人皆可改編但須注入充分原創性。衍生作品的保護門檻高,改編必須添加實質創意,僅有節奏、排列等微小變動,無法構成新作品。流行內容的版權爭議風險高,現今網紅歌曲、病毒內容易引發授權糾紛,此案因此格外具有代表性意義。對 Pinkfong 來說,這場訴訟告一段落,讓旗下品牌能更安心拓展全球市場;對兒歌創作者,則提醒若引用公有領域素材,應注入獨特創作,才能確保法律保護。
這起備受全球關注的〈Baby Shark〉版權糾紛,在南韓最高法院的判決下正式終結,反映出法律對於公有領域作品改編的保護標準。對於 Pinkfong 來說,這不僅是一場法律勝利,也為其全球兒童品牌之路注入更強保障;而對創作者及相關產業,則提供了一面清晰的著作權界定參考鏡。今日的決定呼應了類似的高調民謠版權爭議,包括 2015 年的案件:一位聯邦法官裁定 Warner Chappell 的權利僅適用於特定鋼琴編曲,而非底層旋律和歌詞,從而將〈Happy Birthday to You〉從版權主張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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