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 Lost &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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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
如果您在離開中心後發現您有個人物品遺失或忘記帶走,別擔心!所有在中心場域內被拾獲的物品皆會送到我們的遺失物保管中心為您暫為留存,您可以於下列列表先行查詢您的寶貴物品是否已被拾獲,如未能於表列中直接搜尋到您的物品,也請別灰心,歡迎您於客服時間撥打我們的遺失物洽詢專線,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若您要領取遺失物品,請先以電話預約,於客服時間領取。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2:00,14:00-18:00
洽詢專線:02-2788-6620
提醒您:依據民法第807條,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其所有權將歸拾獲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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