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2026.07.03 (五)
音樂興發現|AI深偽改寫音樂產業的權利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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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永興
歌手Lionel Richie近期繼Taylor Swift之後,申請將自己聲音中的幾段經典段落註冊為聲音商標,他申請的內容包括自己在歌曲〈Hello〉中的「Hello, is it me you’re looking for?」,以及「Say You, Say Me」、「Easy Like Sunday Morning」與「All Night Long」等與其代表作高度連結的片語,這些聲音原本屬於流行音樂共同記憶的一部分,如今被切割成可申請、可審查、可授權的法律標的。精準地說,Lionel Richie的團隊是在現有法律尚未完全跟上AI仿聲技術之前,嘗試把商標法當成防護工具。沒想到事隔數日,新好男孩Backstreet Boys也跟進。著作權可以保護詞曲與錄音,若有人直接取樣、重製或散布原始母帶,唱片公司與詞曲權利人已有相對清楚的維權路徑。但AI仿聲繞過這條路,它可以不複製原始錄音,卻生成一段「聽起來像」某位歌手的新聲音,這時候,爭議就從作品侵權轉向身份混淆,聽眾以為聽見本人,市場以為那是授權作品,藝人的形象與商業計畫也可能被迫承受後果。
AI 深偽改寫音樂產業的權利界線
AI 深偽(deepfake)正在迫使音樂產業重新定義「聲音」的法律屬性。過去,一個人開口的瞬間,音色、氣息、咬字、節奏感、語尾的重量等,這些組成了我們辨認歌手的方式,讓聲音成為表演的一種:它是風格,是記憶,是藝人魅力的一部分。可是當生成式AI可以在沒有本人參與、沒有原始錄音授權的情況下,製造出一段足以讓聽眾誤認的「類本人聲音」,聲音就不再只是表演特徵,它被拉進身份權、商標權、人格權、平台責任與授權市場的交界地帶。歌手Lionel Richie近期繼Taylor Swift之後,申請將自己聲音中的幾段經典段落註冊為聲音商標,他申請的內容包括自己在歌曲〈Hello〉中的「Hello, is it me you’re looking for?」,以及「Say You, Say Me」、「Easy Like Sunday Morning」與「All Night Long」等與其代表作高度連結的片語,這些聲音原本屬於流行音樂共同記憶的一部分,如今被切割成可申請、可審查、可授權的法律標的。精準地說,Lionel Richie的團隊是在現有法律尚未完全跟上AI仿聲技術之前,嘗試把商標法當成防護工具。沒想到事隔數日,新好男孩Backstreet Boys也跟進。著作權可以保護詞曲與錄音,若有人直接取樣、重製或散布原始母帶,唱片公司與詞曲權利人已有相對清楚的維權路徑。但AI仿聲繞過這條路,它可以不複製原始錄音,卻生成一段「聽起來像」某位歌手的新聲音,這時候,爭議就從作品侵權轉向身份混淆,聽眾以為聽見本人,市場以為那是授權作品,藝人的形象與商業計畫也可能被迫承受後果。
商標法之所以被拿出來,是因為聲音本來就可以成為商標,好比Netflix啟動畫面前出現的「tu-dum」聲響,就是最常被引用的例子。問題在於,Netflix的聲響是服務來源標誌,歌手唱的一段名句卻未必具有同樣功能。商標法保護的是消費者辨識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能力,不是保護所有令人熟悉的聲音,也不是替名人的音色建立無邊界的壟斷。Lionel Richie的申請若要成功,必須讓審查機關相信這幾段話的聲音在特定商業脈絡中、已經或將會作為品牌識別使用,而非只是歌曲中的著名片段。這個門檻非常關鍵,因為聲音被認得不等於聲音能「註冊」;歌詞被傳唱也不等於歌詞能變成「商標」。
由於Lionel Richie的申請目前仍屬「意圖使用」基礎,表示這些聲音尚未真正作為商標在商業上使用,這使得整起事件更像一次提前佈局:在AI仿聲爭議全面爆發前,藝人與權利方先試探美國商標制度能否承接新的身份保護需求。除了Taylor Swift外,演員Matthew McConaughey、主持人Jimmy Kimmel 等人亦採取類似策略,也說明這不是單一藝人的法律奇想。好比Taylor Swift 申請的是她說出「Hey, it’s Taylor」與「Hey, it’s Taylor Swift」的聲音,並同時把特定舞台形象放進商標申請;Matthew McConaughey 則處理自己在電影《Dazed and Confused》中那句經典台詞「Alright, alright, alright」的聲音與形象延伸使用。這些案例背後都有共同的焦慮:當AI可以大量製造「像極本尊」的內容,藝人需要在著作權以外找到控制身份被使用方式的工具。
然而,聲音商標只能處理局部問題。它保護的是特定聲音標誌在特定商品或服務上的識別功能,並不等於讓藝人擁有自己聲音的絕對排他權。若法律把任何「相似聲音」都視為可被追索的侵害,音樂創作會立刻陷入爭議與危險。流行音樂歌手學習前人唱腔,樂團引用歷史風格,製作人重組年代聲響,饒舌與電子音樂更是建立在取樣、拼貼、轉化與改造既有聲音與文化符號,讓新作和舊作、既有風格與舊時代產生對話。若「聽來像某人」就變成風險,致敬、戲仿、評論、傳記作品、音樂教育與風格傳承都可能遭遇寒蟬效應。因此,真正牽動產業結構的不是單一商標案,而是“NO FAKES Act (禁止未授權AI仿冒聲音與肖像法案)”這類嘗試聯邦立法、試圖建立一種全國性的聲音與肖像保護權,讓個人可以授權或阻止未經同意的AI數位複製,它瞄準的不是傳統盜版,而是人格身份被技術重建後的市場混淆與商業傷害。對音樂產業而言,這比商標申請更具制度意義,因為它把歌手的聲音從「作品的一部分」拉向「個人身份的一部分」。
由於Lionel Richie的申請目前仍屬「意圖使用」基礎,表示這些聲音尚未真正作為商標在商業上使用,這使得整起事件更像一次提前佈局:在AI仿聲爭議全面爆發前,藝人與權利方先試探美國商標制度能否承接新的身份保護需求。除了Taylor Swift外,演員Matthew McConaughey、主持人Jimmy Kimmel 等人亦採取類似策略,也說明這不是單一藝人的法律奇想。好比Taylor Swift 申請的是她說出「Hey, it’s Taylor」與「Hey, it’s Taylor Swift」的聲音,並同時把特定舞台形象放進商標申請;Matthew McConaughey 則處理自己在電影《Dazed and Confused》中那句經典台詞「Alright, alright, alright」的聲音與形象延伸使用。這些案例背後都有共同的焦慮:當AI可以大量製造「像極本尊」的內容,藝人需要在著作權以外找到控制身份被使用方式的工具。
然而,聲音商標只能處理局部問題。它保護的是特定聲音標誌在特定商品或服務上的識別功能,並不等於讓藝人擁有自己聲音的絕對排他權。若法律把任何「相似聲音」都視為可被追索的侵害,音樂創作會立刻陷入爭議與危險。流行音樂歌手學習前人唱腔,樂團引用歷史風格,製作人重組年代聲響,饒舌與電子音樂更是建立在取樣、拼貼、轉化與改造既有聲音與文化符號,讓新作和舊作、既有風格與舊時代產生對話。若「聽來像某人」就變成風險,致敬、戲仿、評論、傳記作品、音樂教育與風格傳承都可能遭遇寒蟬效應。因此,真正牽動產業結構的不是單一商標案,而是“NO FAKES Act (禁止未授權AI仿冒聲音與肖像法案)”這類嘗試聯邦立法、試圖建立一種全國性的聲音與肖像保護權,讓個人可以授權或阻止未經同意的AI數位複製,它瞄準的不是傳統盜版,而是人格身份被技術重建後的市場混淆與商業傷害。對音樂產業而言,這比商標申請更具制度意義,因為它把歌手的聲音從「作品的一部分」拉向「個人身份的一部分」。
坦白說,音樂市場害怕的,是AI會冒名、混淆市場。AI輔助創作、聲音設計、demo製作、翻譯配唱,本身都可以成為產業工具,風險在聽眾當下無法分辨某段聲音是否獲得本人同意,平台無法有效判斷內容來源,市場卻已經先讓流量與收益流向仿冒內容,這會把「真實性」變成一種新的稀有資源。過去唱片公司管理母帶,未來還得管理聲音模型、授權標示、數位分身與AI使用範疇。
數位權利團體反對目前草案,擔心平台面對高額責任時,最安全的選擇往往不仔細判斷而先下架再說。這對音樂產業尤其敏感,因為音樂文化高度依賴模仿、翻玩、評論、二創與社群傳播。若平台為了避險,把合理評論、諷刺、新聞報導或轉化性創作一併移除,保護藝人的制度反而可能壓縮音樂文化的傳播和呼吸空間。更麻煩的是,聲音權一旦成為可授權資產,就會進入合約權力的不平等結構。大型藝人或許能透過律師團隊精準限制AI聲音使用,新人、配唱歌手、配音員、臨演、直播創作者或平台內容生產者,未必有同等談判能力。未來娛樂合約可能要求創作者事先同意聲音被訓練、保存、合成或延伸使用。即使法律文字強調同意與授權,現實中的同意常常受到市場地位、工作機會與資訊落差影響。聲音資產化既可能保護藝人,也可能讓更弱勢的表演者更早失去控制權。這也是音樂產業接下來最需要避免的錯誤:把「防止冒名」與「控制風格」混為一談。
數位權利團體反對目前草案,擔心平台面對高額責任時,最安全的選擇往往不仔細判斷而先下架再說。這對音樂產業尤其敏感,因為音樂文化高度依賴模仿、翻玩、評論、二創與社群傳播。若平台為了避險,把合理評論、諷刺、新聞報導或轉化性創作一併移除,保護藝人的制度反而可能壓縮音樂文化的傳播和呼吸空間。更麻煩的是,聲音權一旦成為可授權資產,就會進入合約權力的不平等結構。大型藝人或許能透過律師團隊精準限制AI聲音使用,新人、配唱歌手、配音員、臨演、直播創作者或平台內容生產者,未必有同等談判能力。未來娛樂合約可能要求創作者事先同意聲音被訓練、保存、合成或延伸使用。即使法律文字強調同意與授權,現實中的同意常常受到市場地位、工作機會與資訊落差影響。聲音資產化既可能保護藝人,也可能讓更弱勢的表演者更早失去控制權。這也是音樂產業接下來最需要避免的錯誤:把「防止冒名」與「控制風格」混為一談。
對唱片公司來說,傳統音樂商業的核心資產包括詞曲、錄音、藝人品牌與曲庫,AI時代之後,聲音身份會被加進資產表:聲紋樣本能不能訓練模型?demo 能不能被公司保留?AI合唱是否需要本人逐次同意?逝世藝人的聲音能不能再生產?粉絲創作若使用授權模型,收益如何分配?平台標示不足時誰負責?這些問題將進入經紀合約、唱片合約、出版合約、遺產管理與平台政策。對藝人來說,聲音會從一種自然表演能力,變成需要被契約化管理的身份介面。
對平台來說,壓力最大。平台不能再只問「這首歌是否侵犯錄音或詞曲著作權」,還得判斷「這段聲音是否足以讓聽眾誤認為某個真實人物」。AI可以模仿Lionel Richie的音色,卻不能自動取得那個聲音在數十年流行音樂史中累積的情感信用。因此,AI deepfake 引發的法律戰,表面上是聲音能否被保護,深層探究的其實是音樂產業如何保護「真實性」這項資產。
對平台來說,壓力最大。平台不能再只問「這首歌是否侵犯錄音或詞曲著作權」,還得判斷「這段聲音是否足以讓聽眾誤認為某個真實人物」。AI可以模仿Lionel Richie的音色,卻不能自動取得那個聲音在數十年流行音樂史中累積的情感信用。因此,AI deepfake 引發的法律戰,表面上是聲音能否被保護,深層探究的其實是音樂產業如何保護「真實性」這項資產。
未來的音樂產業比較可能出現的,是一套圍繞聲音真實性的分級市場:好比未授權仿聲被快速清除,授權AI聲音被商業化,標示清楚的實驗創作被允許存在,而高風險冒名內容則受到更嚴格處理。聲音資產化之後,除了聲紋資料,還有可被信任的授權關係。未來唱片公司管理的將除了曲庫外、還包括聲音身份的可信版本,平台販售的將包括內容來源的信任機制,藝人經營的除了形象,還要包括自己聲音被複製、延伸與再創造的界限。這會帶來新的商業機會,也會帶來新的倫理負擔。總之,這些都會成為音樂產業下一階段的基礎規則。
但事情也有讓人寬慰的一面,那就是AI讓人類重新發現聲音的價值。儘管AI可以複製聲音的聲形,卻不能取得聲音背後的生命經驗,當模仿變得容易,真實反而變得昂貴。未來音樂產業要守住的不單是某一段聲波的所有權,而是聽眾相信那段聲音仍與某個真實存在的故事與人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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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也有讓人寬慰的一面,那就是AI讓人類重新發現聲音的價值。儘管AI可以複製聲音的聲形,卻不能取得聲音背後的生命經驗,當模仿變得容易,真實反而變得昂貴。未來音樂產業要守住的不單是某一段聲波的所有權,而是聽眾相信那段聲音仍與某個真實存在的故事與人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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