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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流行音樂中心115年6月1日至6月10日開放表演廳一般檔期活動檔期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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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自115年6月1日00:00起至115年6月10日23:59止(共10日)開放受理表演廳檔期申請。

本次一般檔期開放之檔期時段及類別如下:
一般活動:開放116年1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申請。
專案活動:開放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申請。

【重要公告】

一、自本次檔期申請起,適用115年4月24日第3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修正通過之「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表演廳檔期申請及收費規章」(附件一,以下簡稱本規章)。

二、依本規章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申請者應於中心受理申請截止日前,至本中心官網「場地租借系統」完成申請程序,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者簡介(含相關經驗及實績)
(二)活動企劃書(含本中心表演廳租借申請表(附件二)、節目簡介、演出者簡介、檔期日程規劃及預計舉辦場次等)
(三)演出者意向書或節目授權文件等。

三、為維護各租用單位權益及檔期申請之公平性,有關活動內容、演出日期、演出場次之異動或減少場次等情形,其相關申請規定及懲罰性違約金,請詳參本規章第七條「檔期異動」規定。

四、另依本規章第十條規定,租用單位須列名為主辦單位或共同主辦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場地或其任何部分轉租、轉借、分租或分借予第三人,亦不得以不正方法(包含借用他人名義申請檔期、提供錯誤資訊或檢附不實文件等)誤導本中心以取得檔期。

五、其餘新增及修訂條文,請參閱附件。

表演廳檔期申請及檔期表,請詳「北流官網首頁」-「場地租借」-「表演廳」-「我要租借」(https://musiccenter.taipei/#/login

申請諮詢窗口:02-2788-6620 分機 8412陳小姐、8811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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