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2025.06.21 (六)
音樂興發現|美國音樂產業期盼AI生成訓練能找到創作者與開發者雙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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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永興
2025年1月,美國川普政府發布行政命令,要求制定AI行動計劃,以鞏固美國在全球AI領域的領導地位。到了3月,美國政府透過聯邦登記網站邀請公眾在3月15日前提交對該計劃的建議,於是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聯合九個音樂產業組織向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呈交提案,強調AI創新與版權保護並非對立,而是可共存的雙贏模式。
這份提案針對AI訓練與創作者權益提出五大建議,試圖在AI發展與創作者保護間找到平衡。(完整提案可點此 https://reurl.cc/LabO4x 查看)。這一立場與部分科技巨頭(如OpenAI、Google)形成對比,後者提議修改版權法,允許無需經由許可、便能使用受保護作品來訓練生成,引發保羅麥卡尼等音樂與娛樂各界名人聯名反對。RIAA主席Mitch Glazier強調「AI推廣首先需要消除用戶疑慮,確保訓練素材合法性與透明度,美國應在人工智慧和知識產權發展上雙雙領先,剝削AI公司來製造競爭模型是錯誤的,同樣未經許可複製創作者的作品來競爭也是錯誤的。我們希望政府支持美國創作者與 AI 公司,讓雙方在全球競賽中蓬勃發展。」Mitch Glazier 還指出:「美國法律保護創作者,其他國家也應如此。我們應堅決反對其他國家透過法律漏洞,讓 AI 公司免費使用美國內容,否則將損害美國的人工智慧發展與文化產業。」
RIAA 等組織提案中的五大關鍵建議包括:
1. AI訓練需遵循自由市場許可。 這些團體要求 AI 開發者在訓練模型前,必須先獲得版權作品的合法授權許可。他們以 OpenAI 與 ShutterStock、《金融時報》等媒體的許可協議為例,認為這種模式能促進權利人與 AI 開發者之間的互利合作。
2.行動計劃應推動國際間制定強有力的版權法、並反對文本與數據挖掘(TDM,Text and Data Mining)例外作為監管過當,禁止未經許可使用美國知識產權,與美國法律保持一致。雖然一些國家已實施TDM例外,但大多數是在商業生成式AI興起前制定,未考慮其對版權產業的潛在損害。自生成式AI興起後,幾乎所有考慮TDM例外的國家都決定不採納此類例外。不幸的是,儘管某些TDM例外可能適用於特定類型的未受保護數據,但不良行為者正利用其作為特洛伊木馬,免費獲取美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剝奪美國版權持有人的報酬,並破壞美國穩健的AI訓練數據許可市場。
3. 維護現有版權法。提案認為,美國現行版權法已足以應對 AI 相關問題。美國獨有的「合理使用」原則能靈活處理未經授權使用版權作品的責任問題。提案還強調,版權應僅保護人類創作,這與美國憲法價值觀一致,AI 機器不應享有同等權利。
4. 保護聲音與肖像權。針對深偽技術的濫用(如詐騙與個人剝削),這些組織大力支持《NO FAKES 法案》。這項兩黨法案目的在保護個人免受未經授權的 AI 聲音與肖像複製影響。提案呼籲通過該法案,為受害者提供救濟,並保留第一修正案的適當保護。
5. 提升 AI 透明度。提案建議AI 公司應記錄訓練素材的詳細資訊,並公開使用的作品概要。他們支持《TRAIN 法案》,該法案將允許版權持有人透過法院程序、調查作品是否被未經授權使用。提案認為,透明的記錄能增強公眾對 AI 的信任。
這五大建議雖然具有說服力,但執行上面臨挑戰。首先AI訓練需遵循自由市場許可,面臨到的是談判成本高、版權碎片化、以及國際競爭壓力。這部分可從建立集中化版權許可平台,簡化申請流程,制定標準化許可模板,降低協商成本,並為小型AI公司提供補貼或稅收優惠以維持競爭力。其次透過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推動全球版權標準,對遵守規範的國家提供貿易優惠、推廣美國許可模式的經濟效益。再者維護現有版權法會有法律適應性爭議、司法解釋不一致、乃至科技公司反彈。因此發布法律適用指南,減少模糊性,組織科技公司與創作者對話,尋求折衷。
至於目前深偽檢測有難度、加上立法阻力與第一修正案爭議,當下可從投資高效AI檢測工具、透過聽證會加速立法、以及明確法案的第一修正案保護範圍來保護聲音與肖像權。最後提升AI透明度上,因為事涉商業機密衝突、加上實施成本與執法難度。解決之道可從制定分級透明標準,平衡機密與公開,配合開發自動化記錄工具、降低成本,結合法律與獎勵、鼓勵公司配合。
為平衡創作者與AI開發者利益,可採取「創作共享與收益分成」模式。未來AI公司與RIAA合作,建立音樂創作數據庫,創作者上傳作品並設定許可條件,AI公司支付費用獲得合法使用權。之後收益分成上,AI生成的音樂商業化後,收益按比例回饋創作者,類似傳統版稅。在透明化認證上,公開訓練數據概要,創作者可獲「AI合作認證」,AI公司提供生成工具,協助創作者提升效率,推廣技術。如此一來,AI開發者取得合法數據、開拓市場、提升公眾信任,創作者也能獲得一定收入、獲得創作助力與權益保障。一個參考案例是,OpenAI與ShutterStock的圖片許可協議,證明此模式可行。若推廣至音樂產業,RIAA可促成更大規模合作。
RIAA等組織的提案為AI與創作者權益的平衡提供藍圖,但需克服技術、經濟、法律與國際協調的挑戰。透過許可平台、透明機制與收益分成等創新模式,創作者可從AI進步中獲益,AI公司則在合法框架下推動創新。此模式不僅適用於音樂產業,也可推廣至電影、文學出版等領域,成為AI與創意產業協同發展的典範。美國若能率先實現這一平衡與雙贏,將在全球AI競賽與文化影響力中保持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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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音樂產業期盼AI生成訓練能找到創作者與開發者雙贏模式
2025年1月,美國川普政府發布行政命令,要求制定AI行動計劃,以鞏固美國在全球AI領域的領導地位。到了3月,美國政府透過聯邦登記網站邀請公眾在3月15日前提交對該計劃的建議,於是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聯合九個音樂產業組織向科學技術政策辦公室呈交提案,強調AI創新與版權保護並非對立,而是可共存的雙贏模式。
這份提案針對AI訓練與創作者權益提出五大建議,試圖在AI發展與創作者保護間找到平衡。(完整提案可點此 https://reurl.cc/LabO4x 查看)。這一立場與部分科技巨頭(如OpenAI、Google)形成對比,後者提議修改版權法,允許無需經由許可、便能使用受保護作品來訓練生成,引發保羅麥卡尼等音樂與娛樂各界名人聯名反對。RIAA主席Mitch Glazier強調「AI推廣首先需要消除用戶疑慮,確保訓練素材合法性與透明度,美國應在人工智慧和知識產權發展上雙雙領先,剝削AI公司來製造競爭模型是錯誤的,同樣未經許可複製創作者的作品來競爭也是錯誤的。我們希望政府支持美國創作者與 AI 公司,讓雙方在全球競賽中蓬勃發展。」Mitch Glazier 還指出:「美國法律保護創作者,其他國家也應如此。我們應堅決反對其他國家透過法律漏洞,讓 AI 公司免費使用美國內容,否則將損害美國的人工智慧發展與文化產業。」
RIAA 等組織提案中的五大關鍵建議包括:
1. AI訓練需遵循自由市場許可。 這些團體要求 AI 開發者在訓練模型前,必須先獲得版權作品的合法授權許可。他們以 OpenAI 與 ShutterStock、《金融時報》等媒體的許可協議為例,認為這種模式能促進權利人與 AI 開發者之間的互利合作。
2.行動計劃應推動國際間制定強有力的版權法、並反對文本與數據挖掘(TDM,Text and Data Mining)例外作為監管過當,禁止未經許可使用美國知識產權,與美國法律保持一致。雖然一些國家已實施TDM例外,但大多數是在商業生成式AI興起前制定,未考慮其對版權產業的潛在損害。自生成式AI興起後,幾乎所有考慮TDM例外的國家都決定不採納此類例外。不幸的是,儘管某些TDM例外可能適用於特定類型的未受保護數據,但不良行為者正利用其作為特洛伊木馬,免費獲取美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剝奪美國版權持有人的報酬,並破壞美國穩健的AI訓練數據許可市場。
3. 維護現有版權法。提案認為,美國現行版權法已足以應對 AI 相關問題。美國獨有的「合理使用」原則能靈活處理未經授權使用版權作品的責任問題。提案還強調,版權應僅保護人類創作,這與美國憲法價值觀一致,AI 機器不應享有同等權利。
4. 保護聲音與肖像權。針對深偽技術的濫用(如詐騙與個人剝削),這些組織大力支持《NO FAKES 法案》。這項兩黨法案目的在保護個人免受未經授權的 AI 聲音與肖像複製影響。提案呼籲通過該法案,為受害者提供救濟,並保留第一修正案的適當保護。
5. 提升 AI 透明度。提案建議AI 公司應記錄訓練素材的詳細資訊,並公開使用的作品概要。他們支持《TRAIN 法案》,該法案將允許版權持有人透過法院程序、調查作品是否被未經授權使用。提案認為,透明的記錄能增強公眾對 AI 的信任。
這五大建議雖然具有說服力,但執行上面臨挑戰。首先AI訓練需遵循自由市場許可,面臨到的是談判成本高、版權碎片化、以及國際競爭壓力。這部分可從建立集中化版權許可平台,簡化申請流程,制定標準化許可模板,降低協商成本,並為小型AI公司提供補貼或稅收優惠以維持競爭力。其次透過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推動全球版權標準,對遵守規範的國家提供貿易優惠、推廣美國許可模式的經濟效益。再者維護現有版權法會有法律適應性爭議、司法解釋不一致、乃至科技公司反彈。因此發布法律適用指南,減少模糊性,組織科技公司與創作者對話,尋求折衷。
至於目前深偽檢測有難度、加上立法阻力與第一修正案爭議,當下可從投資高效AI檢測工具、透過聽證會加速立法、以及明確法案的第一修正案保護範圍來保護聲音與肖像權。最後提升AI透明度上,因為事涉商業機密衝突、加上實施成本與執法難度。解決之道可從制定分級透明標準,平衡機密與公開,配合開發自動化記錄工具、降低成本,結合法律與獎勵、鼓勵公司配合。
為平衡創作者與AI開發者利益,可採取「創作共享與收益分成」模式。未來AI公司與RIAA合作,建立音樂創作數據庫,創作者上傳作品並設定許可條件,AI公司支付費用獲得合法使用權。之後收益分成上,AI生成的音樂商業化後,收益按比例回饋創作者,類似傳統版稅。在透明化認證上,公開訓練數據概要,創作者可獲「AI合作認證」,AI公司提供生成工具,協助創作者提升效率,推廣技術。如此一來,AI開發者取得合法數據、開拓市場、提升公眾信任,創作者也能獲得一定收入、獲得創作助力與權益保障。一個參考案例是,OpenAI與ShutterStock的圖片許可協議,證明此模式可行。若推廣至音樂產業,RIAA可促成更大規模合作。
RIAA等組織的提案為AI與創作者權益的平衡提供藍圖,但需克服技術、經濟、法律與國際協調的挑戰。透過許可平台、透明機制與收益分成等創新模式,創作者可從AI進步中獲益,AI公司則在合法框架下推動創新。此模式不僅適用於音樂產業,也可推廣至電影、文學出版等領域,成為AI與創意產業協同發展的典範。美國若能率先實現這一平衡與雙贏,將在全球AI競賽與文化影響力中保持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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